一、标的:
广州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叉车外卖(2台丰田叉车,2台神钢叉车)
1台神钢叉车购于2014年7月21日、1台购于2009年08月01日
2台丰田叉车购于2016年09月12日
二、合格投标商之资质审查原则及办法
1、我司法务专员将负责对此次投标商的资质审查。资质不合格之投标商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2、我司的法务专员为:蔡小姐,联系方式为:TEL:020-82268988-200
3、请将经国家核可颁发并至今有效的可经营的《营业执照》,若为委托情况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于2023年3月21日 17:30之前送达(可传真或邮件)我司法务专员蔡小姐处,逾期视为无效或放弃投标。(以上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三、合格投标商之资质要求
1、具有经国家核可颁发并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合同签订单位、承包单位、其用工合同单位,发票开具单位、货款接受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否则,我司随时可终止合同。
四、本次招标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24日 14:00
地点:广州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二楼教育训练室
五、
1、本次招标议价,不决标,经招标人权责主管核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商确认方式:总价最高者中标。
3、招标方式:分为两轮,第一轮开标,第二轮议标,不决标,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
4、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则招标方有权随时宣布本次招标取消或流标:
合格投标商数量不足三家;在开标过程中发生现场混乱等意外情形导致开标无法进行;招标方发现可能出现围标情况;
六、关于投标保证金
1、投标商必须在2023年3月22日14:00前,将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电汇至我司指定帐户,并将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我司,逾期视为无效。
2、帐户信息:公司抬头:广州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帐号:653565485462
3、我司将在招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根据合同的约定。
5、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招标商有权没收投标商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a:提供虚假文件;
b:中标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方签署合同或因投标商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署;
c:招标方发现投标商有围标行为,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
七、投标文件
1、投标商必须将密封、封口处盖单或签名之投标文件,在2023年3月24日14:00时前邮寄或送达我司的法务人员,未密封、未盖章或未签名、逾期视为无效。
2、参与投标公司,表示同意我司合同条款,否则视为无效。
3、有效之投标书书写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污损;并加盖公章。公司资料,一式一份,投标书一式两份。
4、投标价格书写要求: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标的价格币别:人民币。
5、我司将不退还任何文件。
八、
1、中标商确认后,我司将发送《中标通知函》。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函》规定的期限内与我司签定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
3、若对我司的合同条款有异议,须在投标文件投递之前与我司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并书面确认,否则以我司的合同条款为准。
4、若中标单位逾期未签定合同或因中标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署的,招标单位有权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九、关于货款之结算及支付
见合同样本。
十、免责申明
1、各参与投标单位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投标方由于对投标文件阅读理解有误,导致之任何后果与风险,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不得向本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申辩及索赔。
2、投标商投递出投标文件,即默认为确认以上信息。
3、本公司享有对此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采购组:徐海霞
TEL:020-82268988-255
FAX:020-82268182
E-M:xuhx@thpmg.com.cn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明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