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标的:
名称:江门秉信包装有限公司的废纸
数量:650吨/月*12个月=7800吨/年
招标期限: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投标商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面向:造纸厂或再生资源回收公司
2、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接受单位、货款支付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
三、招标说明会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00
招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14:00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康路5号江门秉信包装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当日请携带以下合格投标商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放弃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招投标事宜有委托情况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权限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五、合格投标商之资质审查原则及办法
1、我司招标审查小组将对此次投标商的资质审查,请在12月10日参加招标说明会时,提供资质文件供我司审查,可用复印件。资质不合格之投标商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2、合格投标商资质证明文件正本须在开标当日当场提供,未提供视为放弃投标。
3、我司的法务专员为:蔡燕清小姐,联系方式为:TEL:020-82268988-200
六、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公司,必须向江门秉信包装有限公司各交付人民币伍万元做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12月12日10:00前打入公司指定帐户,并需经我司确认已到帐。
汇入以下帐号:
公司抬头:江门秉信包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港口支行
帐号:2012004919200011741
2、投标保证金返还方式:对未中标单位,招标结束公布招标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
对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招标商有权没收投标商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a:提供虚假文件;
b:中标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方签署合同或因投标商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署;
c:招标方发现投标商有围标行为,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
七、投标文件
1、投标商必须将密封、封口处盖单或签名之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17日14:00前递交给我司法务人员---蔡燕清,未密封、未签名、逾期视为无效。
2、投标书必须表示同意我司招标说明书内容及合同条款,否则视为无效。
3、有效之投标书书写要求:应使用黑色墨水或打印件;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污损;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投标价格书写要求: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单位:元/吨(取整数),标的价格币别:人民币。
5、我司将不退还任何文件。
八、招标方式:
1、我司招标小组于招标开始前审查投标商正本文件;
2、招标共分两轮,第一轮为投标商投递的标书价格;
第二轮进行议标,不决标;
3、本次招标开标议标不决标,根据我司流程,此次的中标结果需上报我司总部,总部批下来后,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但招标方没有义务说明未中标投标商未中标的理由。
九、招标原则:
1、各投标商应做到文明招标,对于恶意扰乱本次投标活动的行为,以及故意透支的虚标、假标,本公司有权利没收其部分或全部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在本公司的招标资格。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我司有权否决其投标。
2、各投标商应认真阅读相关招标文件,合同之规定,本着诚信、务实的理念,结合自身公司的实际能力,慎重、如实地填写报价单。
3、投标商如出现未能履行最终投标价格的情况,本公司有权利没收其全部的投标保证金。
十、免责申明:
1、投标商投递出投标文件,即默认为确认以上信息。
2、各投标商如对本次招标活动及阅读相关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投标日之前向招标负责窗口联系。在投标期内不接待访客。本公司负责本次招标案的全部解释权。招标方由于对招标相关文件的阅读、理解有误,导致的后果与风险均由招标方承担,不得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辩及索赔。
3、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TEL:0750-7157815/18667190053
FAX:0750-7157814
E-M:20100316011@thpmg.com.cn
招标单位:江门秉信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康路5号
公告日期:2019-12-7